关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公示
根据《江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6号)规定,我局对以下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组织现场评审,符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法人及变更地址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1日至2024年04月18日,公示无异议的,我局将予以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通讯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9号
邮编:341000
监督电话:0797-8161965
序号 |
拟办学校名称 |
校长 |
办学地址 |
拟变更内容 |
1 |
赣州市景田阳光职业培训学校 |
陈西昌 |
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宋城一号文化创意园A8栋二楼 |
法人变更为:张翠; 地址变更为: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23号(原21号)商住楼写字楼西头203# |
2024年0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