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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扶贫政策简要汇总

来源:发布时间:2017-05-08 00:00:00访问量:

 目前扶贫政策简要汇总

一、 健康扶贫

1.2015年新农合代缴(先缴后退),标准:90元/人.年;

2.2016年新农合代缴(先缴后退),标准:120元/人.年;

3.2017年新农合代缴(免缴),标准:150元/人.年;

4.2015、2016、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新农保账户代缴100元/人.年。

5. 在册贫困对象患以下疾病可到卫生院申请门诊大病补偿,年底报销:糖尿病、结核病、原发性高血压Ⅱ期以上、脑卒中后遗症、冠心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分裂症、肝硬化、帕金森氏综合症、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肾衰竭、癫痫、重症肌无力、类风湿、支气管哮喘、痛风、股骨头坏死、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血友病输血(含Ⅷ因子)、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反应药物治疗)。

6. 年满60周岁的老人可到乡服务大厅劳保窗口申报养老保险金:领取养老保险金960元/人.年

7. 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领取高龄补贴,标准:

1)  80-84周岁:600元/人.年

2)  85-89周岁:1200元/人.年

3)  90-94周岁:2400元/人.年

4)  95-99周岁:3600元/人.年

5)  100周岁以上:12000元/人.年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2015年只代缴赣州系统中识别的4525位贫困对象的参合费、参保费;

2.2016年底新增贫困户只享受2017年新农合、新农保代缴。

 

 

 

 

 

 

 

 

 

 

 

 

二、教育扶贫: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标准》条件标准进行补助,9月份开始申报。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标准

 

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标准

适用对象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资助

国家+精准扶贫

1000元/人.年

在经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精准扶贫户困难儿童、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

义务教育

寄宿生生活补助

国家+精准扶贫

小学:1500元/人.年,初中:1750元/人.年

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寄宿生

走读生生活补助

精准扶贫

小学:800元/人.年,初中:1000元/人.年

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纯低保户和“五保”户义务教育走读生

普通高中教育

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助学金

国家

2000元/人.年

就读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在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精准扶贫

学费按实际发生额补助,生活费按就学地最低生活标准每年给予10个月补助

纯低保户子女和“五保户”子女。

中等职业教育

免除学费项目

国家

按实际发生额免除学费

就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国家助学金项目(雨露计划)

国家

2000元/人.年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生活补助项目

精准扶贫

1000元/人.年

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子女

学费和生活费补助项目

精准扶贫

学费按实际发生额补助,生活费按就学地最低生活标准每年给予10个月补助

纯低保户子女和“五保户”子女。

高等教育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国家+精准扶贫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对贫困村当年被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录取的符合申请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贫困家庭大学生

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项目

国家+精准扶贫

当年一次性发放6000元

对贫困村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符合申请政府资助金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

助学补助项目

精准扶贫

第二年起2000元/人.年

建档立卡的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高校在读子女(高考入学第二年起至完成学业)

学费和生活费补助项目

精准扶贫

学费按实际发生额补助,生活费按就学地最低生活标准每年给予10个月补助

纯低保户子女和“五保户”子女。

三、金融扶贫(目前只有南康区审核部分,经开区2017年金融扶贫政策还未定)

1. 自主发展产业贷款:额度5万元,期限3年,贷款期内全额贴息。

2. “企业+贫困户”贷款:贫困户额度5万元,期限3年,本金投入企业;企业额度为吸纳贫困户贷款的2倍,贴息50%,贷款期内需向吸纳贫困户发放至少3250元/年的分红。

3. 光伏贷款:额度3万元,享受5年全额贴息。

4. 2016年合作社分红贷款:额度3万,期限3年,贷款期内全额贴息;对象为当年纯低保户及重度残疾患者家庭,享受年分红1500元。(因南康政策变动,暂未落实分红)

 

四、产业扶贫(奖补标准由2016年9月经开区农办结合南康政策过会后议定)

(一)贫困户发展产业

1、  果业:新植果园(柚子、脐橙园):第一年补助抚育费800元/亩,第2、3年各补助抚育费500元/亩。其他果园:补助500元/亩;未挂果果园,补助抚育费500元/亩。

2、  优质稻单季面积达3亩(含)以上(或早稻面积加花生面积3亩),每亩补助200元农资补贴。

3、  蔬菜瓜果:露天蔬菜1亩以上集中连片500元/亩/年;大棚蔬菜一个标准钢架大棚以上,每个大棚一次性补助4000元;

4、  家禽养殖(鸡、鸭、鹅等):鸡年出栏500羽以上,5元/羽;鸭年出栏1000羽以上,5元/羽;鹅年出栏100羽以上15元/羽;

5、  家畜养殖(牛、羊、猪):牛年出栏一头以上(或购买种牛1头以上)3000元/头;羊年出栏5头以上(或购买种羊4头以上)1000元/头;猪年出栏10头以上,500元/头。

6、  渔业养殖:2亩以上水面500元/亩

7、  土地流转:流入2亩以上集中连片,流转3年以上,100元/亩,连补三年。

8、  油茶:新种高产油茶,贫困户按800元/亩补助,并免费提供油茶苗;对现有油茶采取复垦、补种等措施进行低改,贫困户按300元/亩补助。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贫困户享受扶贫政策(含光伏5000元,不含教育扶贫补助)资金不得超过1万元的上线。例如,安装了光伏设备的只能再享受5000元产业奖补等其他政策资金。

 

 

 

(二) 农业产业经营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 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产业扶贫奖补标准》中条件标准进行奖补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产业扶贫奖补标准

序号

奖补对象

产业类型

奖补内容

申报条件

奖补标准

备注

1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或其他农业经营主体

农业生产经营

农村土地流转带动2户以上贫困户发产业,或帮助其实现就业

1、符合规划,当年新增流入土地相对集中连片且面积达到100亩以上;2、流入土地的期限必须在3年以上(含3年);3、签订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4、按规定程序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并经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签证并备案。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每亩补助100元;对流转贫困户土地的,增加50元/亩。

一次性补助

2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或其他农业经营主体

农业生产经营

创办种养基地,带动2户以上贫困户发展产业,或帮助其实现就业

符合规划,新增蔬菜基地集中连片100亩以上,具备土地流转申报条件。

300元/亩

一次性补助

符合规划,老蔬菜基地增扩50亩以上,具备土地流转申报条件的。

200元/亩

符合规划,新建标准钢架大棚5亩以上,具备土地流转申报条件的。

2000元/亩

符合规划,新建养羊基地,羊存栏50头以上,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

200元/头

符合规划,新建养牛基地,牛存栏20头以上,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

1000元/头

3

家禽批发市场

 

按市场价优先收购贫困户饲养的家禽、家畜,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或帮助其实现就业

1、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

实行驻场检疫,免收动物检疫费,免费提供消毒药品

 

2、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符合有关环保要求;

4、月批发家禽2万羽以上。

4

畜禽屠宰场

 

按市场价优先收购贫困户饲养的家禽、家畜,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或帮助其实现就业

1、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

实行驻场检疫,进行“瘦肉精”抽检,免收动物检疫费,免费提供消毒药品。实行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2、办理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符合有关环保要求;

4、月屠宰家禽1万羽以上或月屠宰生猪1000头以上。

5

农产品加工厂

 

按市场价优先收购贫困户的农产品进行加工,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或帮助其实现就业

1、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

为家禽加工厂,免费发放国家强制性免疫疫苗;免收动物检疫费。对其他农产品加工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2、办理了食品生产许可证;

3、年加工农产品具有一定规模。

6

龙头企业

 

贴息贷款

对帮助贫困户20户以上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在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安排。

按贷款金额3%的标准给予贴息,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一次性补助

7

品牌商标

新获中国驰名商标

20万元

依据赣经开办字【2015】113号文件执行

新获江西省著名商标                   (江西名牌产品)

10万元

新获赣州市知名商标

5万元

8

“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

获得“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

5万元

 

说明:1、上述产业奖补标准,若与上级奖补政策有出入,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奖补;

 

  2、其他产业奖补,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区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奖补标准;

 

  3、奖补资金从产业扶贫专项资金支出。

 

五、 就业扶贫

(一) 雨露计划:

1. 就读中、高职业学校的学生每年7月始申报前一学年的补助资金,标准2000元/生.年;

2. 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补助:每年7月始持就业技能证书申报一次性补助资金,标准1000元/人。例如:驾驶证

(二) 就业扶贫鼓励性政策:2017年就业扶贫政策暂时未定。

 

六、 兜底保障扶贫

(一)农村低保补助:分三档,分别为150元/月.人、210元/月.人、270元/月.人。

(二)残疾人补助:为低保对象残疾人每月可领取补助,标准为:

1.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每月领取补助100元;

2.三、四级残疾人每月领取补助50元。

(三)特困五保补助:

1.集中供养五保户:4380元/人.年

2.分散供养五保户:348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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